甘肃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推动化解“登记难”问题顺利推进
- 来源:新甘肃
- 2021-11-24 15: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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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拿到房产证了,心里一直悬着的这块石头终于落了地!”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览山国际小区拆迁户朱某捧着刚拿到手的不动产证激动地说。原来,此前该小区一期300余户拆迁户,因权利人不一致、安置户花名册没有备案等各种问题,一直无法办理房产证。
省吃俭用买房,却多年办不了证,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朱某的遭遇,在我省并不是个例。为此,甘肃省委、省政府将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列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之一。甘肃省纪委监委也随之出台《关于加强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化解“登记难”问题顺利推进。
《意见》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监督全覆盖,做到“四个紧盯”。紧盯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干部,看是否把化解工作抓在手上,提上议事日程;是否建立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紧盯化解工作原则,看是否做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民生优先、勇于担当和分类处置。紧盯政策适用范围和问题处理意见,看是否做到严守政策底线,真心服务人民,切实解决问题。紧盯组织实施过程,看思想认识是否提升、组织领导是否加强、指挥调度是否统一、遂行运行是否通畅。
“为提升监督质效,《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化解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甘肃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靶向监督+精准监督+跟进监督”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全面履行职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积极发挥就近监督优势,嵌入式监督驻在部门参与化解工作的各个环节,推动化解工作快速落地见效。
《意见》同时明确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将监督推动解决“登记难”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抓手,冲着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去,冲着干部作风问题去,冲着行业风气问题去,冲着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去,找短板、补漏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对‘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落实不力的,我们将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对本位主义严重、不敢不愿担当、推诿扯皮的,严肃问责;对部门和单位行动迟缓、化解不力,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甘肃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新甘肃客户端11月22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李杨通讯员张莉)